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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市县专项)课题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

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(市县专项)课题管理实施办法(试行)-凯发会员官网

 

(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2017年10月制定)

 

    第一章  总则

    第一条 为支持带动地方社科理论和决策咨询研究,充分发挥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在联系基层、跟踪实践、服务决策和服务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,推动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加强特色建设,培养科研人才,发展地方社科事业,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(以下简称省社科联)面向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设立“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市县专项课题”。为规范课题管理,依据《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课题管理办法》(2016年7月修订),结合市县专项课题特点,特制订本办法。

    第二条 市县专项课题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,紧密联系地方实际,着重围绕地方发展特色和热点难点问题,深化典型性、前沿性、对策性研究,坚持理论联系实际,服务党和政府决策,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。

    第三条 课题实行两级管理。省社科联社科研究中心(以下简称科研中心)全面负责课题管理,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受科研中心委托,协助管理课题负责人信誉、研究进度、资助经费等相关工作。

 

第二章  选题与申报

    第四条 选题范围。选题注重应用研究,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重点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主攻方向。鼓励报送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圈定研究课题。

    申报的课题要体现以下要求:

    (一)典型分析。选题内容体现市、县(市、区)在特定领域的特色和优势,通过典型分析,总结经验和规律,提出对地方党委、政府工作有决策咨询价值的对策建议。

    (二)注重时效。研究内容体现针对性,不必面面俱到;研究成果能够及时转化,发挥效益。

    (三)实证调研。课题研究突出反映实践前沿问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,贴近实际,深入现场,实地调研,掌握第一手资料。

    (四)系列研究。对涉及面较宽和事关长远的课题,在申报年度课题时可按专题组织,做系列研究和长期规划的考虑,避免过于宽泛。

    第五条 申报对象。面向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,主要以课题组暨项目负责人的组织形式申报课题。课题申报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:

    (一)课题负责人须为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机关工作人员或理事会常务理事;

    (二)申请人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研究的能力,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;

    (三)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只限一人;

    (四)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课题;

    (五)在研课题负责人未结项,不得申请新课题。

   鼓励高校、党校、社科院(所)、政府机关研究部门、学会等单位研究人员参与课题研究。

    第六条 申报办法。申报者通过各设区市、县(市、区)社科联统一申报,各设区市社科联负责本单位和所辖县(市、区)社科联课题的申报。已获得其他单位立项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。

    第七条 申报时间。科研中心每年组织一次课题申报,时间一般在第三季度,具体时间以课题申报通知为准。

   第八条 申报材料。申报者从江苏社科网下载并按照相关要求填写《“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”市县专项课题申请书》,电子版发送至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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